安徽一“黑老大”一审获刑二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01:41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南剑) 8月29日,安徽省阜南县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等8罪数罪并罚,判处主犯“黑老大”马新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30万元,其组织成员叶杨阳等16名被告人因犯各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六年不等。马新等不服,已提起上诉。

  自2003年以来,马新开设赌场牟利,先后笼络了张东青等社会闲散人员为其“护赌”,逐渐形成以马新为首的共17人参加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据了解,该组织共涉嫌有组织犯罪活动近30起,致1人重伤、6人轻伤、7人轻微伤。

吴贻伙 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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