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钱也拘留(68)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04:21 深圳商报

  “廖法官,我是2007执3622号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深圳市某兴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搬走了,我们都找不到,公司的老板也跑了,打他手机都不接,联系不上。”今年7月的一天,宝安法院公明法庭的法官廖海俊一大早,就接到了这样一个电话,心头一紧:“玩金蝉脱壳。”

  承诺补偿

  法官廖海俊还记得,一个月前,他接手某兴科技有限公司与两位原公司员工之间的劳务纠纷执行案,某兴公司欠两位员工辞职补偿款总计3万多元。案件立案后,法官廖海俊向被执行人公司依法送达了执行令、裁定书、财产申报表,在过了执行令规定的7天执行期限后,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既没有自动履行债务,也没有向法院申报财产。

  依照法律程序,廖海俊传唤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你们公司欠员工的补偿金还没有到账,这是怎么回事?”“廖法官,我不是不给,我公司现在实在没钱。”“你要到法院来一下,当面处理一下这个事情。”

  迫于法院的压力,陈某被传唤到庭,一见到廖法官,陈某就表现出了非常配合的态度:“廖法官,我公司现在真的出现了经营困难,再宽限我一些时间,我一定还款。”征得法官同意,陈某当庭写下保证书,答应这个月中旬就还钱,并且又表示:“如果未按照保证书履行义务,愿意接受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

  赖账爽约

  按照陈某当时的承诺,廖法官以为,陈某应该把补偿金打到指定的账户上了,可现在却出现了还款期限未到,公司就已将厂房搬走,逃避债务的情况。“太恶劣了,绝不能姑息,一定要严惩。”廖法官一面安抚申请人,让其尽量查找陈某的下落,及该公司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随时通知法官,一方面抓紧办理该案件的拘留手续。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执行法官立即采取了冻结措施,并发现,虽然被执行人的存款余额仅几十元,但是其近三个月的交易清单显示,被执行人账上最高有十几万元出入。因此,廖法官断定,这是一起恶意拖欠补偿款的行为。

  经过多方查找,廖法官终于打通了陈某的手机:“你不是答应支付补偿金的吗?怎么不见了你的影子,现在厂子也搬迁了,不打算还款了吧?”紧接着,廖法官在电话里又告知陈某:“你现在逃避债务的行为已经违法了,如果还不知道悔改,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形严重的,将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诡辩无钱

  在廖法官的严厉要求下,陈某当天下午,再次来到法院。“廖法官,现在我们公司的股东都走了,公司已经不在了,我没有钱还。”一见面,陈某又故伎重演。

  “你现在说公司没有了,你没有钱还,可当时你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令、裁定书及财产申报表时,既没有自动履行债务,也没有向法院申报财产。而且,被传唤到庭后,你还向法院虚假申报公司经营状况,请求法院暂缓执行,并保证这个月中旬就还钱的,如果未按照保证书履行义务,愿意接受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现在还未到保证还款期限,就已将厂房搬走了。你认为这是诚意还款的表现吗?”廖海俊法官直指陈某有意躲避还款的不良行为。

  “公司实在经营不下去了,我也没有办法。”陈某装出一副很窘迫的样子。

  “我们查明,你公司银行账号上的存款,在你到庭作还款保证时还有十几万元,这是你们公司银行账号的交易清单。你如何解释?”此时,陈某无言以对。

  “我没有钱。”陈某一副不怕开水烫的神态。

  自食其果

  “你要对你现在的这种对抗行为负责,我完全可以拘留你。”说着,廖法官把事先准备好的拘留材料放到了陈某的面前,就在陈某还心存一分侥幸时,一副冰冷的手铐已扣上了陈某的手腕上。陈某对廖法官先前的举动似乎还没有醒过神来,这时急忙连说:“我把钱还了,还了还不行嘛。”

  果然,陈某开始打电话,他打完一个电话后,就说:“钱正从网上汇到法院的账号上。”但这时,廖法官告诉他,在这起劳务纠纷执行中,陈某犯了三点错误,一是不实申报,二是转移财产,三是拒不履行。就这三点来看,陈某属于逃避债务情形严重者,所以,即使履行了债务,给了钱,仍要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唉,怎么会是这样?何必当初不给钱呢。”带上手铐的陈某懊悔不已,乖乖地接受了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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