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类商品”不受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04:45 辽一网-华商晨报

  张士出口加工区内

  晨报讯(记者 谭皓)2247项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在辽宁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内可以不受限制,生产企业不必为出口受限而多掏腰包。

  在日前举行的辽宁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政策和投资信息发布会上,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主任周航透露上述信息。

  周航表示,此前,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其中,属于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的商品在原来394项的基础上又新增了1853项,共计2247项。这意味着,生产这2247项商品的加工贸易类企业需要不同程度地缴纳保证金。

  周航表示,出口加工区内的企业可以不受此《目录》的限制,入区企业可以继续享受到出口加工区不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等优惠税、消费税等“六不”、“四免”、“二退”、“一保”的优惠政策。此外,进入加工区内的企业还可以享受到免收工商注册及工本费、土地登记费的“无费区”等优惠政策。

  “9月份之内,第一批企业将正式进入出口加工区。”周航介绍,自今年6月20日出口加工区正式封关运作以来,在谈项目达到30个,储备项目200个,目前4个企业已做好进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和其他加工区、工业园区相比,周航表示,规划面积仅为0.62平方公里的出口加工区可以算得上是“豪华袖珍”,因此在企业选择上得“挑肥拣瘦”。

  “产业链关联不大的企业不予考虑。”周航举例,一辆汽车,大小零部件有3000个,引进一家汽车组装类企业的同时相当于引进了几十家配套企业,“出口加工区将重点引进装备制造业、汽车及零部件、精密机械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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