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决为重病患者报销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05:0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胡勇谋 通讯员唐社文)退休的婆婆患了癌症,但单位一直未给她办医保,爹爹抵押住房贷款为婆婆治病。昨日,爹爹收到武汉仲裁委的裁决:该单位应报销医疗费10.09万元。

  65岁的王爹爹说,老伴张婆婆1965年参加工作,1994年从武汉市某厂退休后,身体一直不错,小病都是自己掏钱看。2005年6月,张婆婆因病住院治疗,检查发现是癌症。

  王爹爹连忙找到厂里,发现厂里一直没给老伴办理医疗保险。由于医疗费相当高昂,他只好将住房抵押给银行,借款为老伴治病,今年2月,张婆婆去世。4月底,王爹爹申请仲裁,要求单位为老伴报销15万余元的医疗费和抵押贷款利息2.65万元。

  仲裁委的裁决认为,按照《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张婆婆依法享有医疗保险待遇,单位未依法给其办理医疗保险并缴纳医疗保险费,应承担相应责任。王爹爹请求报销医疗费,应该予以支持。但要求支付贷款利息无法律依据。裁决该单位应依《企业内部医疗制度规定》按70%予以报销,即实报10.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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