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重要使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07:42 法制日报

  本报银川9月2日电 记者孙春英 周崇华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9月1日至2日在银川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出席会议并致辞。她说,广大律师既是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也是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担负着重要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律师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和经济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顾秀莲说,伴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进程,我国律师事业不断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律师队伍数量稳步增长,律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在执业机构改革、服务领域拓展、工作水平提高、管理体制改革、执业行为规范、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律师事业的发展。

  顾秀莲指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广大律师要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努力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国家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要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要积极参与到各种经济活动中,帮助企业防范和控制各种法律风险,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依法解决劳动争议,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众多法律问题,促进国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强刑事辩护工作,不断提高刑事辩护率和辩护水平,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基本人权。要关注民生问题的解决,依法引导、积极参与社会矛盾调解,把各种社会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把普及法律知识作为自己的工作任务,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尊重法律、人人遵守法律、人人维护法律的良好氛围。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出席会议并致辞。吴爱英指出,律师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力量,广大律师要致力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努力为科学发展服务,努力为解决民生问题服务,努力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服务,努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吴爱英希望广大律师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自觉做到“四个坚定不移”,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要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刻苦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吴爱英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律师工作,支持律师协会工作,关心律师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各级律师协会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律师教育培训体系和行业规范体系,加强自律管理,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推进律师事业发展。

  中国律师论坛始创于2001年,每年在不同的承办城市举行一次。本次论坛的主题是“构建和谐社会与律师使命”。两天的会议中,1200多位专家学者和律师代表以演讲、分论坛和专题辩论的形式,围绕律师如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进行了深入探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代主席王正伟、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席任启兴、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陈喜庆、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等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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