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案87%市县政府化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07:42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立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近日在全国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基层政府行政复议机关要疏通进口,敞开大门,积极主动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解决行政复议“告状难”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把案件办成“铁案”。

  根据2006年行政复议案件统计,被申请人是县、乡两级政府和市、县两级政府部门的,占到当年案件总量的83.99%。因此,能否有效地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市县政府身处前沿重任在肩。

  数据表明,2003年至2006年,全国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3.67万件,受理29.95万件,已经审结26.81万件,平均审结率为89.5%。83.9%的行政复议案件能够基本实现“案结事了”,申请人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行政复议后当事人又起诉的案件中,平均维持率为58.4%。

  郜风涛说,在上述行政复议案件中,约有87%是由市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县级政府解决的。通过行政复议,一大批复杂的行政争议在基层得以及时化解。但他同时指出,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也需要认真对待,加以解决。

  比如,不同市县之间,行政复议工作的进展很不平衡,有三分之一的市县做得不错,三分之一做得一般,还有三分之一基本没有办案能力,甚至有的县至今从未办理过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既面临许多挑战,也有许多有利条件。郜风涛说,关键是要看各市县选择怎么做。他强调,凡是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都要依法处理,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把合法的行政复议申请挡在大门之外;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也要认真说明情况,尽量为当事人指出解决问题的途径,不能简单地一推了之。对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可以先行督促其受理,经督促仍不受理的,责令限期受理。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同志因怕当被告或者办案力量不足等原因,不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问题。

  据悉,在10月底以前,全国31个省级政府要对所属市县的行政复议工作状况安排一次专项检查。在调查的基础上,将着力解决各地行政复议工作进展不平衡的问题,着力解决机构人员保障不到位的问题,着力解决不积极受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的问题。

  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与人事部沟通,考虑开展专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试点工作。

爱问(iAsk.com)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