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所内签订就业合同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09:16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9月2日讯(记者 刘文韬 通讯员 曾浪平 王焕清)8月31日,长沙市蓝鹏服装有限公司与长沙市司法局戒毒劳教所签订了一份特殊的就业合同书。这份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它面向的就业对象是尚未解教的吸毒劳教人员。

  “蓝鹏”公司是长沙市司法局戒毒劳教所对劳教人员实施技术教育的合作单位,经常派人到劳教所与管教民警一起对劳教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在他们的帮助下,该所劳教人员熟练掌握了服装加工技术及加工程序。最近,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准备聘用部分服装加工人员。得知这一消息后,劳教所民警积极推介所内即将解教的劳教人员,公司经过考察也认可了劳教人员的技术。此后经过劳教所、公司及劳教人员的多方洽谈,劳教所与公司于8月31日签订了集体就业的意向合同书,有16名劳教人员与公司达成了就业意向。

  “蓝鹏”公司负责人则表示,“共建‘无毒家园’,人人有责。只有全社会共同关爱、努力,才能巩固戒毒效果,使吸毒劳教人员转变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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