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赔偿新规生效 双腿被碾女孩索赔8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09:46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据《重庆商报》报道随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正式实施,被火车碾断双腿的山东女子刘珊珊9月1日委托律师向达成铁路公司索赔85万元。据悉,下周一重庆铁路法院将正式立案。催生该规定出台的刘珊珊将成新规生效后索赔的第一人。

  据介绍,山东农家女子刘珊珊去年经人介绍,与四川忠县男子刘光权相识并订婚。今年3月24日下午,刘珊珊从男友家到相邻的万州培文镇赶场,在返回的路上,被一年近七旬的老汉郎某伙同他人轮奸。晚上,两人用车把刘送上万州去成都方向的火车。当火车快到梁平车站时,听到广播的刘清醒后准备下车返回忠县并报警,在下车时被火车碾断双腿。

  事后,火车站和铁路公司按老铁规只肯赔偿300元(垫付了药费)。民盟万州区副主委、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茂兵获悉专门上书铁道部,促进了新法规的出台。

  段律师说,按新铁规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15万元。但受害者刘珊珊是个尚未满16岁的孤女,双腿被截肢,达到三级伤残,15万元赔偿不够安两个假肢,因此根据她实际损失,索赔数额为85万元。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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