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10:14 贵州都市报

  都匀为外来投资者开辟“绿色通道”

  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

  金黔在线讯 昨日,记者从都匀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出台政策规定:对外来投资者的交通轻微违法行为,将从轻处理。

  据悉,今年8月25日,都匀市公安局出台了交通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规定,对外来投资者有如下交通轻微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处理:即驾驶机动车辆超过时速10%以下者;驾驶机动车辆在限速40公里(含)的路段超速50%以下者;因道路不熟驶入禁行道路而未造成后果者;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及行人通行,经当场指出立即改正者;对抗洪抢险救灾、运输蔬菜、瓜果、肉禽蛋类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有超载或其他一般交通违法行为者,仅登记教育后放行,对严重超载者由当事人自行消除违法状态后予以放行等等。

  据悉,自该规定出台以来,都匀市公安机关已为全市164家外来投资单位、招商代理人、诚信纳税大户发放“车辆绿色通行证”15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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