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 两验DNA20年后凶手认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10:18 生活报

  一桩20年前的杀人悬案,历经波折,嫌犯两次被捕,却曾因证据不足难以定罪。日前,重庆江北警方历经5年,让这起20年前的命案最终昭雪,凶手在逍遥法外20年后受到惩处。

   一封检举信牵出离奇命案

  2002年3月初,江北区公安分局刑警支队民警胡绳接到重庆市监狱转来的服刑人员王某的检举材料:家住江北区茅家山的宋洋,曾于1987年前后杀死了一名叫尹金富的男子。

  “15年前的杀人案啊?”棘手从线索的查证核实就开始了。胡绳与几位民警来到王某服刑的监狱,找到王某核实检举信上的内容,不料王某却称是听以前同监室服刑人员陈某说的,写检举信,只不过是想早日出狱。

  当民警找到陈某时,陈则说只听他哥哥陈晓东说起过这事,说是宋洋杀了人,曾经找过他帮忙埋尸体……

  陈晓东回忆:1987年3月的一天晚上,宋来家里找到他,说因为几十元的事把一个叫尹金富的人杀了,让他跟其一道帮忙处理一下。陈晓东一听宋洋杀了人,吓得直哆嗦,便借故晚上家里有事没去。

  尹金富的妻子王艳(化名)证实,其夫于1987年3月上旬的一天失踪。在之后的几年里,她带着不满一岁的儿子四处寻找,但却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迫于生计,她在其夫“失踪”数年后,由法院判决离婚。

  据调查,案件有了初步轮廓:宋洋,1954年生,住在江北区,上班地在渝中区。尹金富家住大渡口区,在江北区上班。宋在某百货公司当营业员,他一直对“站柜台”的工作不满意,希望和尹金富互换工作。

  调查结果表明,宋洋有杀人作案的重大嫌疑。2002年8月22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宋洋予以刑事拘留。

  原来,尹金富所在的汽车修理厂条件较好,因此说好调换工作后,由宋洋给尹金富300元钱作为补偿。但尹金富只收到了100元钱,为此尹经常去找宋索要。1987年3月9日上午,宋洋把尹金富约至江北区鲤鱼石的家中商谈还钱问题,结果二人发生抓扯。最后,宋洋手持水果刀刺中尹金富,致其死亡。两天后的一个晚上,宋洋把尹的尸体掩埋在江北区四方井小学附近的荒山坡上。

  根据宋洋的交待和指认,2002年9月5日下午5时许,专案民警在四方井小学附近的荒山坡上挖出尹金富的尸骨。2002年9月20日,经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宋洋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予以逮捕。

   一验DNA证据不足放人

  要给宋洋定罪量刑,还缺少一个关键的证据,即证明警方在宋的指认下挖出的尸骨就是被害人尹金富。

  于是,专案民警将提取的死者尹金富尸骨先后送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进行DNA鉴定,均未检测出尸骨中的DNA,故未能确定挖出的尸骨就是被害人尹金富。

  鉴于此,2003年5月6日,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在两次将案件退给侦办此案的江北区公安分局刑警支队后,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为由,直接将嫌疑人宋洋释放。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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