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多部门联动 送子车管理驶入正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11:33 黑龙江日报

  9月1日,《哈尔滨市接送学生车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交通、公安、教育、工商等管理部门都负有什么责任?具备哪些管理权限?记者就此话题进行了采访。

  交通局想方设法提高驾驶员素质

  能否保证孩子们安全乘坐“送子车”,很大一部分因素取决于企业本身以及驾驶员的素质和责任心。对此,交通运管部门正在制定《哈尔滨市接送学生车经营企业考核规定》,意图把法规和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

  哈市交通局运管处副处长沈志成说,在新办法实施前,交通部门已经先期组织从业驾驶员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从业资格培训,并且将对所有的驾驶人员登记造册。目前,正在对36家企业,1580余辆“送子车”进行资格审验,并且发放统一的棚灯标识。

  起草当中的“考核规定”,将企业、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程度等项实施百分考核标准,要求送子车企业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经营,对达不到考核办法,满足不了100分中确定的分数线的,停业整顿,整顿不合格的将被逐出市场。

  作为监督部门,运管稽查人员将会同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的稽查人员,采取定期检查、随时抽查的办法,查处驾驶员在接送学生途中超载、抽烟、着装不整、语言污秽等行为。

  交警队保证“送子车”一路绿灯

  哈市公安交警支队秩序处副处长孙玉庆说,交警部门已经陆续对从事送子车经营的企业和车辆进行安全审验,并与交通部门联动对从业“送子车”驾驶员进行体检,并对3年内没有记满6分的人员资料进行核对。目前,个别不符合规定的驾驶员已经被清除出了行业队伍。

  为了方便学生上下车,交警部门在离学校最近的地方为“送子车”施划了送子车专用停车泊位。据介绍,仅在铁岭小学校就施划了60个泊车位,在继红小学校施划了50个泊车位,并设有交通协管员专门看管。

  据孙玉庆介绍,本来只允许非营运小型车辆通行的霁虹桥环岛,为了保证送子车通行,也专门开辟了送子车通道;在新阳路和大直街上施划黄线的公交车专用通道也允许送子车通行。“早晚高峰时间,交警部门会在学校周边特别布置警力,保证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孙玉庆说。

  据了解,9月1日后,交警部门还要进一步对有“送子车”的学校周边施划行人横道线,安装护栏、触摸信号灯,施划停车泊位等交通安全设施,这些设施所需资金正在向市财政申请中。

  教育局把好安全教育关

  记者从哈尔滨市教育局了解到,目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正在陆续和存在“送子车”的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并督促学校对学生以及家长进行乘车安全和如何选择正规的“送子车”教育,学校也会负起责任引导学生乘坐合法经营的接送学生车。

  工商局严格把好合同关

  据介绍,针对以往接送学生车企业与学生家长签订霸王条款、甚至不签订合同的问题,哈市工商局与市交通局联合制定了统一格式文本的《哈尔滨市接送学生车经营服务合同》,目前已经下发到“送子车”企业手中。

  哈尔滨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工商部门将根据规定相关条款,履行好把关职责。

  联动机制让“送子车”驶入有序轨道

  据了解,由于过去哈尔滨接送学生车在管理上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所以管理相对松散。交通、公安、教育等部门在权力和责任上也没有明确的界定,管理上存在很多空白点,使得接送学生车的管理出现了“几家管、几家都管不清”的局面。

  参与起草新《办法》内容的沈志成分析说,新《办法》的出台,关键解决了权责不清的问题,明确了交通、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对接送学生车的管理职责,使得各部门之间建立起联动的监督机制,地方实行区域化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在采访中,许多市民都表示,办法出台不仅明晰了政府各部门的责任,而且为众多家长除去了一块“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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