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三支一扶”可保留学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03:5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张顺美)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广东省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了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的具备条件和服务年限。其中指出,对于参加广东省专升本或研究生考试被录取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以由学校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另外,在服务期间可享受“三支一扶”政策规定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费补贴、住院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该《办法》规定,对于参加广东省专升本或研究生考试被录取的,可以由学校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由于上述求学或就业考试被录取而需要脱产学习或就业的,自然终止“三支一扶”服务。用人单位应及时逐级将终止服务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73骨干教师奔赴山区支教

  又讯 (记者张顺美 通讯员杨剑)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今年共选派了73名骨干教师于9月奔赴山区支教。记者近日获悉,广东省目前正研究增加教师编制,争取建立支教人员机动编制制度,并计划增加支教经费,推动支教工作。另外,从去年开始,教师评高级职称或申报特级教师等必须先下乡支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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