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内推广“工资谈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13:44 新闻晚报
□晚报记者王楠报道

  “抽样调查显示,80%的收入差距由工资差距造成,其中最主要的是企业内部分配差距过大。”

  昨天下午,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联合会召开“上海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稳定劳动关系,全市企业将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其中国有企业在2年内、其他企业争取在3年内达到全覆盖。

  工资“只涨老总不涨员工”很普遍

  上海市总工会保障部人士透露,他们在2006年对250家企业一线从业人员进行了调查,不少职工在近3年内没有加过工资,最长的6年来分文未加,与经营者和管理层的收入差距逐年拉大,有的竟差数十倍。与此同时,一些亏损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层年薪仍居高不下。

  企业经营的盈亏与员工工资应不应该“挂钩”?记者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保障员工权益,企业在效益增长的同时,应建立和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目前,已要求国有企业在努力提高低收入者最低工资标准的同时,对经营者进行强化考核,一线职工未增加工资的,经营者工资也不能增加,此外,还要加强“工资谈判”。

  “工资谈判”即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与企业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企业对‘工资谈判’往往很‘感冒’。普陀区一家企业在试行这一制度后,每年工资稳定增长,后来企业遭遇危机,在决策该裁员还是调整收入时,员工协商代表主动要求降低工资,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市企业联合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谈判”对工资的调整旨在兼顾双方利益,最终达到双赢局面。

  九类权益不再由企业老总说了算

  据统计,截至2007年6月底,本市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有6万多家,覆盖职工360多万。其中工资协商专项集体合同一项,参与企业4万多家,覆盖职工130多万,有551个街道、乡镇、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开展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企业35000多家,职工近44万;全市有10多个行业、产业建立了产业、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已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76份,覆盖企业2301家,职工近18万。

  然而与全市50余万企业,820万从业人员的总数相比,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仍任重而道远。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联合会共同表示,《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已明确要求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九类权益,不再由企业老总或管理层单方说了算,必须经过集体协商。本市将通过多项措施,保证在2年内对国有企业进行全覆盖,3年内使外资企业、其他企业试行工资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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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建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

  记者从上海市总工会获悉,上海市总工会将成立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据了解,顾问团将接受企业工会方的委托,作为聘用方工资集体协商的正式代表,全过程参与基层工会的工资集体协商;为本市区、县、局(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的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服务,培训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等。

  已试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应逐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规范协商程序;有条件的企业,协商双方可书面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本方协商代表。

  此外,本市不少地区、系统建立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年度考核制度、职工方协商代表培训制度、工资集体协商指导站,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和水平。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可能会将企业名单在网上公布,增强社会舆论监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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