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禁摊贩是公权力应有的共生主义意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08: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曹林

  在城管与摊贩冲突不断的语境中,如此考虑市民需求和体贴小摊贩的话从一个城管领导口中说出,真让人无限感慨——说得多好啊,这些话比从一些时评人笔下写出来要厚重百倍,比时下流行的“城管小贩换位秀”深刻百倍。马路设摊“禁改限”意味着城管权力将变小,可罚之款将变少,执法经济将萎缩和断奶,而管理者能站到被管理者利益立场看待对自身的限权,实在是一种可贵的权力美德。尤其是在不少地方管理者为部门地盘利益不断创设、扩张和变现权力的情况下,尤显可贵。

  更值得欣赏的是,“禁改限”方案和这位城管官员的话,表现出了一种共生主义情怀:社会秩序是以相互依赖、共同生存为发展生态的,自己活得更好,不能以别人“活不下去”为代价,自己发大财,要允许别人发点小财或获得基本的生存资料,应给每个人都有基本的生存机会和发展通道,大家好才是真的好。这位官员理性地看到市民的生活习惯需求,体贴地考虑到“把这些人惟一的生活来源禁了他们靠什么生存”,清醒地认识到“如果他们无路可走,又会给社会带来怎样的不良后果”,就是一种典型的共生主义:考虑到每个人(尤其是最弱者)的生存机会,不把别人生存的路堵绝。不给别人生存机会的话,这个社会没人能安稳、舒适地活着。

  与共生主义相对的是通吃主义,即所谓的赢者通吃、弱肉强食、强者生存和权力垄断,为自身利益可不顾别人生存,为某些利益可牺牲部分人的生存机会。毋庸讳言,当下社会存在着不少这种霸道的通吃主义,共生意识极其缺乏:包工头赚了大钱,连民工那点儿血汗钱都不想给;官员占有相当多福利,还想冒领慈善救济金;领导为政绩形象,不惜推平穷人遮雨的贫民窟;房产商为丰厚的利润,不惜纵火拆迁……显然,在不少地方禁止摊贩中,也缺乏共生主义,为了城市表面光鲜的形象和领导的“创卫政绩”,可置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于不顾,为了城市形象利益,可牺牲商贩的生存机会。有领导生,有城管生,而没有摊贩的生,就不是共生,而是弱肉强食。

  正由于普遍缺乏共生主义,才有了当下社会的冲突和对抗。当包工头赚了大钱而不给农民工生存机会,当领导为了政绩不给贫民生存机会,当城管砸了摊贩的饭碗不给摊贩的生存机会,那些无能生存而绝望的人,会怎样对待这个社会?

  为消弭这些冲突,为让自己活得更好,必然让别人也能生存——郑州城管局官员传递的正是这个含义。公共行政绝不能以消灭某部分人的生存机会为代价,必须有共生意识,追求共赢而不是独食,寻求利益均衡而不是通吃,这样的社会才能真正和谐起来。 (作者系北京媒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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