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织委员进行立法调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9日07:49 天津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陈亚为)为搞好本市文物保护地方立法工作,9月7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到本市部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洪江参加调研。

  调研中,市文物局的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市文物保护工作情况,委员们实地察看了原英租界球房、中共北方局旧址、梁启超“饮冰室”书斋、文庙、静园等文物保护单位。通过调研,委员们对本市文物保护工作多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也对今后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建议和希望。委员们表示,天津作为一座起源于金元时期,形成于明代的古城,作为国家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具有很浓厚的历史文化积淀,丰富的文物资源不仅是我市优秀文化的象征和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也是世界文化遗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利用好这些文物,提升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是我们的责任,也是制定好《天津市文物保护条例》这部地方性法规的目的。委员们希望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处理好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使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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