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代继承惹祸 嘉义3月大男婴成台最小"债务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9日10:0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9日电 嘉义市一名才三个月大的赵姓男婴在出生前两个月就“隔代继承”过世的外祖父债务,出生后父母为他赶办抛弃继承,法院认为已逾“知悉两个月”的时效驳回,使他成为岛内年龄最小的“债务人”。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赵姓男婴因家族中有继承权的成员,包括母亲、表哥、表姊等十多人纷纷抛弃继承,使他呱呱落地的那一刻就隔代继承外祖父债务。

  法官认为,男童抛弃继承起算时间,应从出生日起算,但他的父亲赵伟良认为,应从孩子取得户政身分日算起,“否则没有取得户政身分,又怎么办理抛弃继承所需各种文件?”赵伟良已委托律师提起抗告。

  赵伟良表示,岳父2月过世,当时怀胎8月的太太3月14日挺着大肚子到法院为5岁长子和自己声请抛弃继承,开庭时太太不放心问法官“肚子里的胎儿要不要办?”法官说需不需要办?没有定论,要办也等孩子出生后再办,那知会衍生这种结果,“太离谱了!”

  赵伟良与太太结婚六年育有二子。岳父母20年前离婚,岳母独力抚养四名女儿长大,太太排行老二。赵伟良说,他岳父生前担收入不多,欠所得税及罚单两万余元,因亲友间传岳父举债做“人头”,太太的三名姐妹获悉后,早已抛弃继承获裁定,他是听到婶婆说后,才知道此事,赶快叫太太抛弃继承。

  赵伟良说,次子5月21日出生,办理抛弃继承必须要有印鉴证明及抛弃书,但次子还没有取名字怎么会有印鉴证明?他翻遍相关命格书籍,6月20日请算命师帮忙命名后,次日到户政事务所为次子办理出生登记,再赶办理印鉴证明等资料。

  8月13日,太太为次子到新竹地院声请抛弃继承,但法官认为已踰越法定2个月时限,同月23日裁定驳回。赵伟良夫妇连日来吃不下、睡不着,因不知次子要背上外祖父多少债务,日前获悉台中市律师林琼嘉专为弱势者打抛弃继承官司,已委请林律师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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