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妇反腐”是对“情妇告状团”的误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00:04 红网

  9日,我从网上百度了一下“情妇反腐”关键词,有5000多条之多,大出乎我意料。其中多与近日媒体热炒的11人庞大“情妇告状团”“扳倒”贪官新闻有涉。据7日《扬子晚报》报道:7月上旬,中纪委公布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贪污腐败案,三秦大地一片哗然。今年63岁的庞家钰历任宝鸡市市长、市委书记,陕西省政协副主席。但他没有想到的是,他最信任的情妇组成11人的庞大“情妇告状团”,将他“扳倒”。

  我注意到,“情妇反腐”等意在将情妇往反腐上扯的说法在时评写手的评论和网友言论中频现。其中大抵有两派意见:一种是肯定派,肯定“情妇反腐”的积极意义和作用,甚至上升至研究贪官与情人关系发展规律助力反腐的高度;另一种是反对派,意见截然相左对立,认为“情妇告状团”不能成为反腐助力,“情妇反腐”作用甚微。而在我看来,这两派的立论前提就有问题,他们的激辩是以预设“情妇反腐”命题成立为前提的。其实,“情妇反腐”不过是个牵强附会人为穿凿出来的不能成立的伪命题,或曰只是作者个人的天真臆想和良好愿景。

  以11人庞大“情妇告状团”“扳倒”贪官一案说事,如果不是庞家钰未能满足众情妇的要求或曰交易条件,就不会衍生出11名情妇联手组成庞大“情妇告状团”“扳倒”贪官这种让外人笑破肚皮的天方夜谭级的奇闻。请问,假设不是庞家钰承诺让其中一名情妇丈夫在重案中代其受过,并承诺通融轻判结果其却被送上断头台的失言落空,这名情妇会联合11名情妇告发他吗?田鸡要命蛇要饱,情妇“扳”不“扳”贪官只攸关其利益而与反腐无干。

  从本质上说,绝大多数贪官与情人的关系是一种权色交易关系,是无所谓两情相悦的纯洁爱情成分可言的。在我眼里,“情妇告状团”“扳倒”贪官与其说一方恩尽情绝引起对方反目成仇(原本“感情”就是贪官与情人就色与权赤裸裸交易的一块遮羞布,无恩无义可言),毋宁说是双方交易合同(通常为口头形式)要约与承诺出了问题。本案中引发情妇联手告发的导火索正是“拉链市长”失言未能履行承诺,而导致未能满足交换条件情妇的告发。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党组书记段义和之所以使人制造震惊全国的“7.9”爆炸案致情妇于非命,也是为报复其情妇“逼宫转正”的要价要约太高,遂导致贪官“恩尽情绝”起了杀心。

  话说回头,如果贪官真正有“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不求同月同日生,但求同月同日死”那种惊天地、泣鬼神的牢不可破的铁杆感情,就不可能发生反目成仇甚至杀人灭口的孽事了。再退一步说,设若贪官与情人真正有了地久天长海枯石烂的铁杆感情,他们大可以选择“不求天长地久,但求暂时拥有”“在乎过程,不在乎结果”的情爱安途,贪官也不须要钻心打洞冒险以权行贪以贪攫钱以钱易色了,开头的故事发生几率就几乎为零。横观当下中国,不是有不少国人(其中不乏官员)将所谓“家里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视为人生圭臬并附诸情感实践了吗?

  我要说的是,“情妇告状团”与“情妇反腐”“有助反腐”之类八竿子打不到一块,“情妇反腐”不过是一个伪命题。我看11人的庞大“情妇告状团”“扳倒”贪官新闻要说有卖点的话,也顶多只是其中贪官与11人庞大情妇队伍由相识到上床、由上床到毁灭的不乏离奇跌宕的情色戏剧性情节,而不是子虚乌有的“情妇反腐”云云。

  老实说,一个贪官搞到11人的庞大“情妇团”末了又被他们合力反扑“扳倒”,无论横看竖瞧都堪称为一个令人痛心疾首欲哭无泪的严肃反腐问题。一介草民的我至少从中看到三样令人反思后怕的东东:一是现下中国贪官的情欲已膨胀为欲壑难填的无底洞。一个贪官居然搞到11人的庞大“情妇告状团”(仅仅公开曝光的数字),足见其情色需求之旺盛亢奋,早先公布的“十贪九色”大抵又映证了贪官情欲膨胀流域之广范围之大的严峻现实;二是官员生活圈放纵不得。假如日常圈外有眼众目睽睽,庞家钰恐怕在贪色路上就不大可能发展到近一桌人的“情妇团”;三是官员考察监督机制效用基本失灵。如果反腐机制灵验高效,反腐监督到位有力,庞家钰能轻易在边腐败边淫乐边升官的坦途上渐行渐远吗?

稿源:红网 作者:陈庆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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