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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要求赡养权 父亲坚决不答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03:4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记者杨晓英)家住中和镇的83岁老人黄明权(化名),膝下有3女1儿,最近,几十年没有管过他的儿子,竟然强烈要求赡养他,黄大爷死活不同意,这令亲戚朋友们大跌眼镜。黄大爷称“儿子有目的”,儿子却称“我是真心的”。昨(9)日,这对父子仍然没有就赡养一事达成一致,懊恼的儿子开始聘请律师,欲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赡养父亲的义务。

  父亲:不愿儿子赡养

  “他想赡养我,门都没有。”对于儿子赡养自己的要求,黄大爷想都没想便一口拒绝。黄大爷说,儿子结婚之后便搬了出去,几十年来都是三女黄莺(化名)照顾自己。

  据黄大爷介绍,1999年自己有资格买到单位的福利房却苦于没有钱,在其他子女都不愿意拿钱买房的情况下,三女黄莺向亲戚朋友借了一笔钱,以9万多元的价格买下了一套108平米的房子,产权所有人是自己和老伴。“包括儿子黄建(化名)在内的三个子女都表示不出钱买房,以后也不要求房子的所有权。”黄大爷说,为了避免其他子女争房的情况,他和老伴2001年曾提前留下一封遗嘱,注明房子归黄莺所有。2002年,还特意到公证处办理了房屋赠与合同的公证,进一步确保房子归黄莺所有。

  黄大爷表示,老伴2004年因脑溢血去世之后,大女儿和儿子就对房屋的继承问题提出异议。他觉得儿子说话不算数,“他每次来看我都会因财产问题和我争吵,都闹了一年多了,想赡养我肯定是另有目的”。

  儿子:是真心尽孝心

  黄建表示,作为父亲惟一的儿子,自己有义务赡养老人。今年5月,黄大爷曾将大女儿和黄建告上法庭,要求每人每月出两百元的赡养费,因黄大爷每月有退休金,法院最终判决二人可不出赡养费。

  “既然因为不履行赡养义务把我告上法庭,为啥又不要我赡养呢?”黄建表示,自己这么多年没拿一分钱,是因为父母偏心。“我是真心想要对父亲尽点孝心。”黄建说,权利和义务应该是统一的,自己在尽赡养义务的同时也享有继承父亲财产的权利,虽然买房的钱是黄莺出的,但没有父母,她也买不到这么便宜的房子,更何况父亲还有10余万元的存款。黄建表示,自己将聘请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赡养父亲的义务和继承遗产的权利。

  女儿:他是想争房子

  “他完全是想争房子。”黄莺说,当时买房的9万多元钱是自己一人所出,这么多年来,父母也是自己在照顾,父母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有遗嘱、公证书、房屋

产权证作证。对于哥哥赡养父亲的要求,黄莺表示,只要父亲愿意她也接受,但是父亲不愿意,她不会要求哥哥出一分钱的赡养费。

  >>>律师

  权利和义务没有必然联系

  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海彬表示,子女赡养老人是义务,继承遗产是权利,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杨律师说,黄明权老人有权选择由哪一位子女照顾自己,也有权处理属于自己的财产,他所立的遗嘱及经过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而黄建提出的继承遗产的要求则不是法律所支持的,就算老人不给他任何遗产,黄建仍然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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