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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一家企业向政府赠送排污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10:37 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新华报业网讯 昨天上午,扬州市举行了一场特殊的捐赠仪式——国信扬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与扬州市政府签署协议,承诺在“十一五”期间,每年向市政府赠送3000吨二氧化硫排污权。据了解,这是国内企业首次向政府赠送排污权。 目前,我国对火电企业实行的是二氧化硫指标分配制。根据《江苏省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排污单位因采取减排措施而富余的二氧化硫排放配额,可以储存,留着本单位发展使用;也可以进行交易,有偿转让给其他单位。 “扬州二电公司”是省内首家拥有4台60万千瓦级机组的特大型火力发电企业。近两年来,企业先后投入5亿多元,对4台机组全部安装了脱硫设施,今年预计可减少二氧化硫排量31722吨,在完成减排任务的基础上,其二氧化硫排放配额还出现了不少节余。令人惊讶的是,对这些排污配额,这家企业没有选择储存,也放弃了排污权交易,而是决定无偿赠送给政府。 记者注意到,前不久太仓成交的一笔排污权交易中,二氧化硫价格已涨到每公斤2元左右。如果“扬州二电公司”将节余的排污配额用于交易,将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收益。为何要无偿赠送给政府?企业总经理陈滨只用四个字回答:“回报社会。” 扬州市环保局局长徐洪喜代表政府接受了捐赠。他说:“其实政府是代表环境接受这笔捐赠的。这个排污配额,将不会用于其它项目,我们要把它还给环境,还给大自然!” (杭春燕樊万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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