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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案件将分案办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1日03:08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于天敏昨日表示,我市将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方式改革,在不妨碍审理的前提下,实行分案办理。 于天敏说,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市检察系统已有一系列措施,如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大部分案件由女检察官专人办理。同时,检察系统还将对未成年人实行分案办理的制度,目前已有14个检察院与法院和公安机关达成共识,在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中,在不妨碍审理的前提下实行分案办理,对未成年人单独进行批捕和起诉。 记者 莫雪庆网络编辑:孔祥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