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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沉迷网络校内盗窃获刑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1日07:1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王鑫 陈畅 记者 李凌鹏 杜雯)一向品学兼优的学生,以当地14名的成绩考入成都一名牌大学。但进入大学后,他却沉迷网络不能自拔,最终将手伸向大学同学,盗窃一万余元的财物。日前,武侯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小刚家住资阳农村,2004年,他曾以资阳某区第14名的成绩考入成都某名牌大学经济学院。但进入大学后,小刚却沉迷于网络游戏不能自拔,并悄悄地将父母给的学费截下来,挥霍一空。渐渐地,小刚将手伸向了自己的同学。

  法院查实,2006年11月7日下午4点,小刚到一宿舍楼找同学时,趁房门虚开屋内无人,将一位同学放在书桌上的一台价值4416元的

笔记本电脑偷走,同时还将另一位同学放在书桌上的手机盗走。

  今年年初,小刚趁寒假之际提前返校。2月26日晚上10点,先后两次翻阳台进入两间同学的寝室内,偷走书桌上的台式组装机的主机配件和一台

液晶显示器等,被盗物品总价为5160元。 作案第二天,小刚又趁天黑,翻到隔壁一寝室,将两台台式组装机主机内的所有配件盗走,被盗物品总价2042元。

  “我们希望法庭对小刚判处缓刑,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庭审中,小刚的辩护律师称,小刚一直是一个优秀学生,因为迷恋

网络游戏才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希望法庭从轻判决他缓刑。

  近日,武侯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小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同学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我们也曾考虑给他一个机会,判他缓刑。”承办法官介绍,为了尽力挽救小刚,庭审结束后,他们专门走访了小刚所在的学校,了解小刚的日常表现以及学校是否还愿意接受小刚继续上学等情况,作为法院量刑时酌定考虑的因素。最终,由于小刚所犯下的罪行实在太过严重,再综合学校等其他因素,合议庭决定判他三年有期徒刑,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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