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报:政府应在诚信社会建构中"以身作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15:1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12日电 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第402期刊文指出,维持公民之间的相互承诺状态,是一个好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在诚信社会建构中应首先“以身作则”。

  这篇署名为陶东风的文章说,“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建立全面的诚信关系。与“诚信”观念紧密相关的是“契约”、“承诺”等概念,政府以及国家其他权力机构的诚信和守约在构建诚信社会中有着重要作用。

  文章分析说,现代社会的契约既包括社会内部各公民之间的契约,也包括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契约。依据现代主权在民、人民主权的基本理念,人民把权力交托给政府并承诺作一个守法的公民是有条件的,这就是政府和国家其他权力机构必须履行对于人民的承诺。如果政府各级部门和国家权力机构不遵守承诺,那就必然失去公民对于政府以及国家权力机构的信任,此后又会进一步导致公民自己也不遵守自己对于政府及国家的承诺(比如遵纪守法)。如果大规模出现政府官员贪污腐败、失信于民的现象,而且人民对此无可奈何,那么,这样的政府就会陷入严重的信任危机,同时出现公民“学习”“模仿”政府、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现象。

  文章同时指出,国家执法部门和政府机构是维持公民之间相互诚信的权威机构。破坏承诺的违约者总是存在的,问题在于必须有效而及时地制止这种不诚信行为。应建设一种有效保证诚信的制度环境,让破坏承诺者不仅得不到好处,反而要付出极大的代价。一个社会大面积流行的欺骗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制度不完善,欺骗者不但没有或很少得到应有惩处,常常还能从中获利,结果是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导致全社会的相互不信任,大家都怀疑对方的承诺,自己也不打算坚守自己的承诺,最后是全社会的诚信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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