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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手选拔范围及要求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3日09:10 兰州晨报
我省奥运火炬手选拔将采取分配名额、个人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等几种方式,主要从长期在我省居住、工作、生活的群众中选拔产生,重点面向大众和普通劳动者。火炬手原则上应为我国公民,也可以选拔海外侨胞以及为甘肃改革开放作出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外籍火炬手所占的比例不能超过我省火炬手总数的5%。 我省奥运火炬传递委员会结合我省实际,对火炬手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包括:1.热爱祖国,热爱奥林匹克运动,实践北京奥运会举办理念,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2.为推动奥林匹克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或在奥运会历史上取得过优异成绩。3.热心志愿服务,品德高尚,乐于奉献。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突出贡献,或自身经历对他人有教育和激励意义。4.农业种粮大户,多种经营能手;国有大中型企业创新改革中卓有成效,使企业明显增效,成绩突出者;民营企业的经营能手、有广泛影响的民营企业家;进城务工,业绩突出、社会反映良好的农民工。5.忠于国家,忠于人民,训练刻苦,作风过硬的优秀解放军战士、武警指战员和公安干警。6.科、教、文、卫、体战线深专细研、献身事业、成绩优秀,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人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7.在各个行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勤奋进取的妇女劳动者,少数民族的优秀杰出代表。8.年龄在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者须由监护人签署同意书。 所有参加火炬手选拔的人员必须是常年坚持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能在规定时间内跑完400米,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疾病(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