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村串户 有意见就提有困难我们来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4日06:30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锦江区组织“二线”干部进居入户宣传“三个集中”并为农村发展献策

  这是对“三个集中”的大宣传

  这是消除居民对深入推进“三个集中”疑虑思想的大洗礼

  这是深入推进“三个集中”的思想再动员

  “我们这里一共要腾出好几千亩土地,干什么用,难道要土地长草池塘装月亮?”“我们把土地流转给了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每亩每年的收入只有2000元,而出租给其他私人,每年的收入就要多一些,这是为啥?”“区上出台了新的文件,土地股份量化后可以继承,那要是我家新添了人口咋办?”……对着面对面交流的“宣讲团”成员,锦江区成龙路街办辖区的农村居民道出了心中的疑虑。面对疑虑,“宣讲团”成员一一道来,消除了大家对推进“三个集中”工作心中存在的疑虑。

  据介绍,从9月初起,为深入推进“三个集中”作好思想保障,锦江区充分发挥全区“二线”干部的作用,组织具有一定写作水平和演讲能力的巡视员、调研员组成“宣讲团”,就深入推进“三个集中”进行宣讲,同时还组织政策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的纪检干部组成“工作组”,敦促工作的落实,并为涉农社区、村发展建言献策,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据悉,此次活动将持续两个月时间。

  “宣讲团”到来

  居民吃了“三个集中”“定心丸”

  昨日,成龙路街办祝国寺村委会会议室座无虚席,来自全村的部分居民认真聆听着“‘三个集中’宣讲团”开展的集中宣讲,并现场向“宣讲团”成员发问,求解心中的疑虑。

  “全区一共要腾出好几千亩土地,这些土地用来干什么,我们今后的收入如何有保障?”老李向宣讲团发问。宣讲团成员张林解答说,确实,今年内,锦江区要腾出非建设用地16000多亩,将在全市第一个实现农用地全流转。那么,这些土地流转出来干什么呢?需要说明的是,锦江区的土地流转是坚持土地的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和项目产业规划的高度一致,并以项目为载体。现在,已经洽谈好了好几家投资公司,主要发展休闲、观光产业,请大家放心,土地流转是打的有准备的仗,有一家公司就需要上万亩的土地,不可能让土地荒芜。

  也有村民提出,“我们把土地流转给了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每亩每年的收入只有2000元,而出租给其他私人,每年的收入就要多一些,这是为啥?”宣讲团成员周福银解释说,首先,流转给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每年的股份有保障,同时,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在和外来的投资公司签约时,将把公司吸收当地农村居民就业作为一个重要条件,这将有效解决大家的就业问题,解决了大家持续增收的问题。综合算起来,流转给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较之于出租给其他私人利大于弊。

  此外,村民还就锦江区刚刚出台的《关于大力发展锦江区新型集体经济的意见》进行了提问,特别是“土地股份量化后可以继承,新添的人口咋办”等等,“宣讲团”都认真进行了解答,为大家进一步参加土地流转吃了一颗“定心丸”。来了“工作组”

  居民的困难解决了

  “今后我们住电梯公寓再也不用为缴高昂的物管费发愁了!”昨日,幸福村的居民高兴地说。据了解,以前,锦江区的居民很不愿意搬迁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因为集中居住区都是电梯公寓,对居民而言,每个月电梯公寓的物管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自从工作组进了村,我们把问题一反映,很快就有了结果。今后啊,农民入驻集中区的电梯公寓,政府将采取多种措施筹集资金对物管费进行补贴,力争集中居住区电梯公寓的物管费和同区域的集中居住区多层物管费相当。”原来,当锦江区成立的“工作组”在居民中了解到电梯公寓物管费较高后,引起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经过综合考虑后,决定对入驻电梯公寓的居民进行物管费补贴。

  在“工作组”的走访中,有居民反映,皇经小区居民大多是从高新区拆迁过来的,由于人户分离,不但造成管理上的脱节,而且很多居民孩子上学难以享受到减免学费等优惠待遇;还有居民反映集中居住区周边的治安环境较差等等。针对这些问题,目前,锦江区已责成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锦江区区委书记周思源和区长张济环说,在深入推进“三个集中”过程中,该区提出要一切“为了群众、有利于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要正视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差距,并采取措施着力加以整改,不断提高推进“三个集中”的水平和质量。锦江区这次选派“二线”干部进居入户宣传“三个集中”,并对农村发展献策,就是这一目的。实践看来,这次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成效,消除了群众对深入推进“三个集中”的疑虑,对深入推进“三个集中”有了正确的认识;同时通过这项活动,让区委、区政府更深入地、准确地了解到群众的真实想法,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依据;此外,在这项活动中,也很好地发挥了“二线”干部的作用,为区委、区政府当好了参谋,为全区发展作出了贡献。

  资料

  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居民可分红可继承

  “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到人、集体土地股权量化到人后,股份可以依法继承。”锦江区经过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制定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实现城乡同发展、共繁荣的发展思路,立足于机制、体制创新,探索涉农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方式、新措施、新途径。

  “促进涉农社区居民就业和增收是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根本目标。”锦江区一体局负责人介绍,“要让农民增收,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就必须建立农村与城市同步增收机制,就需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实现规模经营,抵御市场风险。”新出台的《意见》提出,要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加快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加快土地规模经营,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机制,提高服务保障功能和管理水平,促进涉农社区居民增收和涉农社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和谐发展。

  根据《意见》,今年锦江区每个涉农街道以村或组为单位、以项目为载体(跨村组建)至少建立1个以上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村级组织全部转变为社区。锦江区非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共16000多亩将全部进行流转,这些流转的土地将吸引多家公司进行规模经营。预计到2011年,锦江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总量将翻两番以上。

  锦江区在《意见》中明确提出: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将对集体资产进行登记确权,股份量化村组集体资产和村组集体资源。其中,用于股份量化的村组集体资源包括承包地、林地、其他非耕地等。量化方式有以土地面积为依据和以现行土地流转价格为依据两种,由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自行选择。

  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到人、集体土地股权量化到人后,由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向持股成员(股东)出具统一印制的集体资产记名股权证书,作为享受收益分配的凭证,可以依法继承,但不得退股提现。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份(股权)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流转,实行动态管理。

  《意见》还出台了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相关配套政策,包括建立涉农政策性投资公司——锦江区农投公司,农投公司可提供全额补贴办理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证照登记费用;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兴办集体经济项目,区农投公司可以投资参股;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申请银行贷款的,凡潜力大、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对涉农社区居民增收致富能起到带动作用的项目,区农投公司可优先担保或贴息等扶持内容。

  (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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