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剑指“后院”是亡羊补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4日09: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江南

  仗着自己与交通厅领导的“特殊关系”,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请托人贿赂的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的情妇汪沛英,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此案在“两高”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后是第一例。(昨日本报10版)

  两个多月前,“两院”发布的《意见》中,明确规范了特定关系人的范围:“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现在,汪沛英因为和赵詹奇的“特殊关系”,虽然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照样被起诉。这标志着,中央将反贪利剑直指“后院”。

  尽管揭发出来的贪官大多数涉及包养情人等问题,实际上,在定罪时常常缺乏依据,尤其是包括情妇在内的“后院”们收受的财物到底和贪官本人有什么关系,一直是反腐的“盲点”。而《意见》出台后界定,贪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虽然不是其本人亲自收受请托人财物,但实质上行贿人的指向是很明确的,最后送给特定关系人完全是根据贪官本人的意思,同样可以认定本人获得了财物,故应以受贿论处。

  “后院”有多少腐败?中纪委副书记刘锡荣透露:“去年的贪污受贿等腐败案件中,70%的案件所涉及的贿赂,是由官员的老婆、孩子,甚至情妇收受的。欲送之礼,何患无辞。婚丧嫁娶孩子生日都是送礼的理由,领导干部的‘后院’,是值得重视的反腐阵地。”贪官们把“配偶、子女”等亲属都放到了“被动”腐败的层位上,即他们的“利益”都是由贪官为其“牟取”的。这些“亲属”甚至包括情妇,不仅有贪官为其“牟取”不正当利益,而且这一特殊群体自身中也有大多数人是“贿赂”的直接“收受”者,这就不可避免地使“后院”成为腐败的主力军。

  而且,这些人不仅为“一家之长”收受贿赂,更在“一家之长”的庇荫下,疯狂地扩张自己更大的利益营盘。“后院”腐败,实质上就是一种权力腐败。现在,这个准权力群体的这种规律性的腐败征象终于走进了中纪委的视线,也走进了司法的视线。亡羊补牢,犹为未晚。

  赵詹奇的情妇汪沛英被提起公诉,是中央反腐剑指“后院”的标志性事件,是前所未有的开始。相信以后还有更多的“后院”们会以特殊关系人的身份被请到“前台”来。

  (作者系成都媒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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