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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新华书店经理被刑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5日04:14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沈度 通讯员瘦马报道:南漳县新华书店经理王某,以开会、出差、学习等名义,先后借用公款90多万元,用于供儿子出国留学,并供自己赌博、买彩票和送给情妇。前日,王某涉嫌挪用公款被刑事拘留。 据襄樊市检察院《检察情况反映》称,王某现年51岁,大专文化程度,南漳县新华书店经理。8月上旬,群众举报王某涉嫌重大经济问题。接报后,南漳县检察院迅速出击,顺藤摸瓜。很快查明,王某在1999年元月至2007年7月间,先后以开会、出差、学习等名义,借用公款908891.87元,将其中的70多万元用于儿子出国留学和自己赌博、购买彩票、集邮、旅游等个人消费。仅在2004年,王某为给在国外留学的儿子交学费,就借用公款47万多元。1999年初至2007年6月间,王某还先后多次从单位财务借用公款17万元送给情妇。前日,王某涉嫌挪用公款被刑事拘留。 和王某同时被查处的还有该书店会计陈某。陈某于8月27日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交待自2000年11月至2007年5月以来,12次挪用公款8万余元,个人实际使用6万元。8月30日,经审理,陈某又交待,先后采取虚报支出等手段,贪污公款3万余元,同日,陈某被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