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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二妈信仰民俗等涉台文化遗产在福建获重点保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6日00:4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福州九月十五日电(记者罗钦文)自明朝末年郑成功收复台湾的军人将闽南“玉二妈”带到台南始,“玉二妈信仰”近四百年来便迅速传遍台湾全岛,在台信众已达数百万人。位于福建省东山县康美镇铜钵村的妈祖庙,被视为台湾“玉二妈庙”的真正香火祖庙,吸引台胞络绎不绝前来进香。 如今,这种“闽台玉二妈信仰民俗”被列为福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重点保护。在最新公布的福建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与它一起列入的有九十八项,包括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十大类。 涉台文化遗产列入福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尤为突出,显现了福建重点保护涉台文化遗产的努力。在此批福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中,除了“闽台玉二妈信仰民俗”,涉台文化遗产还有闽台东石灯俗、妈祖回娘家祭祀民俗、两马元宵节俗、高山族舞蹈、厦门歌仔说唱等众多项。 在二00五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的一百零一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也有四十多项与台湾有着紧密关系,许多至今仍在台岛广为流衍传播。 福建地方戏曲中,在闽南一带盛行的梨园戏与闽中地区的莆仙戏,素有“宋元古南戏遗响”的美称,弥足珍贵,在台湾及澎湖、金门等离岛都拥有热心的观众;歌仔戏(也称“芗剧”)既是福建的五大地方剧种之一,也是台湾的主要地方剧种,发萌于闽南,成形于台湾,返流入闽南,至今盛行两岸,成为闽台文化同根同缘的鲜活见证。此外,精美精细的木偶雕刻、雅致幽婉的南音、烩灸人口的闽南歌谣等也无不传载着两岸的文化关怀和诉求。 目前,福建除了一百九十九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外,还有三十六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十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首个国家级区域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今年六月间也获国家文化部批准设立,显见将推进福建文化遗产特别是涉台文化遗产的保护。(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