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 整治药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7日05:48 沈阳网-沈阳今报

  

利剑出鞘整治药械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主题为“药监利剑大行动”的全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整治动员大会。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今报讯(记者 郑希雪/文 姜磊/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以及广告宣传等将受到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监管整治。

  9月14日,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主题为“药监利剑大行动”的全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整治动员大会。

  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弘,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赵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主管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及纠风办主任,食药监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部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负责人等800余人参会。

  成立小组专管药械质量

  会上,金玉芝副局长宣读了《沈阳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成立了沈阳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沈阳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秩序进一步规范,对重点产品、单位和区域,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年底前彻底规范药械市场

  此次专项整治一直持续到今年年底。年底前,将完成注册核查工作,使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从源头上保证药品质量。年底前解除对“南六”地区的重点监控,全面规范药品购销渠道。

  今年年底前,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要100%进入“规范药房”,20%进入“示范药房”行列;并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对于媒体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率达到100%,使居民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信任感普遍增强。

  三阶段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将通过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14日至9月20日

  在全市范围内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动员,部署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9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全面自查,药品监管部门要开展全面检查工作。

  ■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药品监管部门将对此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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