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中院远程立案为外地当事人省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7日07:58 法制日报

  本报讯 “外地当事人只要将立案的全部资料邮寄过来,就不用亲自来法院立案了。这种立案模式为当事人节约了一大笔费用。”

  9月1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蒋鑫文告诉记者,今年7月,该院推出的远程立案模式,已经为上海、河南、陕西、吉林等地当事人成功立案10起,部分案件已进入诉讼阶段,有的案件已审理结案。

  中卫中院远程立案只针对民商事案件中的一审案件。据介绍,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要符合立案条件,法院都可以通过远程办理立案。当事人一方是法人的,远程立案需要准备的是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相关资料;如果是自然人,则需要提供对方的身份证明资料。如果有代理人的,还需要代理人的资料。法院通过电话告知对方需要准备的材料,对方将资料邮寄过来后,法官认真审核,资料不全,电话告知对方。成功立案后,诉讼费通过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办理。

  周崇华 崔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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