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珠穆沁旗 因地制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7日07:58 法制日报

  本报讯 2006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在牧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进行积极探索,注重结合牧区具体情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而使法制宣传教育真正服务于牧区、牧民。

  西乌珠穆沁旗十分注重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一是宣传方式上创新,结合牧民群众的文化要求和思维习惯,选择牧民容易接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牧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除此之外,选择精明强干、有事业心、自愿为群众服务、肯吃苦、有文化的当地牧民青年成为法制宣传员,深入牧户进行宣传教育。并推行“巡回宣传”工作机制,实行每月每周不定期巡回宣传,使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推动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在内容上突出重点,法制宣传教育要因人、因需、因地制宜,以牧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宣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新突破。主要以与牧区、牧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草原法以及有关畜牧业、合同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为侧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在时间安排上,结合牧民实际,尽量避开接羔、剪毛、打草等“牧忙季节”,坚持灵活性、多样化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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