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观潮者最高罚1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8日03:49 浙江日报

  本报杭州9月17日讯(记者 余勤) 近日,杭州市颁布《杭州市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今后观潮者若不听劝阻,擅自进入钱塘江沿岸危险区域、地段的,最高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在情况紧急时,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强制救助。

  据了解,杭州“8·2”钱塘江潮水卷人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已经在钱塘江两岸所有丁字坝入口处,安装上2.5米高的标准隔离门,但是仍有一些人不顾危险翻过隔离门,来到江边危险地带观潮、嬉戏,甚至钓鱼。

  该《办法》规定,杭州市民、外地来杭人员等应当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遵守防潮安全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钱塘江防潮安全教育,服从巡查预警人员的管理,不进入危险区域、地点,主动防避潮汐风险。如果违反规定,并且不服从巡查预警人员管理的,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处以3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在情况紧急时,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强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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