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评单位必须有好口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8日22:19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 企业和不和谐、工会工作做得好不好,谁来评议?杨浦区总工会联合区文明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安全生产监察局、区工商联、区企业联合会、区企业家协会、区私企协会等8个部门在全区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满意工会”活动中,把评审权交到了经营者、工会干部、职工群众以及居委会等社会相关方面人员手中,他们对参加评选的企业的劳动关系和工会工作都满意,这家企业才能捧回创建的奖牌。

  杨浦区2006年起在全区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满意工会”活动,制定了“和谐企业、满意工会”创建标准,包括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和工会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八有”。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标准有:健全的劳动管理制度;规范劳动用工合同,合同签订率达100%;工会积极与企业经营者协商,代表职工签订企业集体合同;经营者切实遵守协商规则并及时安排协商,集体合同履约有效率达95%以上;无职工权益受侵犯到上级工会或者有关部门集体上访等。工会基础工作规范“八有”包括:有健全的工会班子;有基本的维护机制;有适宜的民管形式;有推动职工发展的平台;有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有广覆盖的实事项目;有稳定的工作阵地;有良好的成效。会员满意率达到80%以上,企业经营者认可工会工作。

  “虽然有了明确的创建标准,但是达不达标可不是企业、工会自己认定、申报的。”杨浦区总工会有关人士表示,评审权交给了每个职工和与企业相关的社会各方。企业和不和谐要职工、工会以及社会各方共同评价,工会工作好不好不仅要职工认可,也要经营者投上一票。

  该区这一创建活动还有一个亮点,就是荣誉称号不搞“终身制”。被命名的企业每两年经考核后符合标准的,保持荣誉称号,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不进行整改的给予摘牌、撤销荣誉称号。而一旦发生企业败诉的集体劳动争议、拖欠职工工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信用不良事件等更是实行一票否决。作者:张路;滕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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