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判决一起虚假出资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01:53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清君 通讯员袁明 张永光) 近日,由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裴作斌虚假出资2160万元一案,在该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虚假出资罪,依法判处裴作斌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裴作斌作为海隆公司设立时的股东,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其不享有财产所有权的资产作为自己的实物,“出资”2160万元,骗取了海隆公司注册资金登记,并因始终未实际出资,导致投资建设的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资金严重不足,造成了严重后果。

郭清君 袁明 张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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