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香港社工督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09: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 通讯员陈景辉)昨日,深圳刚起步的社工制度创新又有新动作,4名香港社工督导正式和深圳市民政局签约,成为深圳33名社工的督导。这是我国内地城市首次复制香港社工督导模式,也是香港社工首次成规模地对内地进行督导。

  香港社工督导将负责对深圳社工传授经验和指导民政局构建社工制度。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表示:“我们就是要把香港的社工制度先搬过来,在学习的基础上,推进社工的本土化建设。”

  在香港,社工督导和社工的比例为1:8,这次,深圳民政局借鉴香港的经验,按照1:8的比例,专门为这33名社工配备了4名督导,而这4名督导全部来自于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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