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又犯命案罪犯一审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09:16 贵州都市报

  遵义“狮子桥头杀人案”宣判

  取保又犯命案罪犯一审死刑

  金黔在线讯 9月18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狮子桥头杀人案”进行一审宣判,1993年曾被判无期徒刑的陈孝庆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孝庆系红花岗区人,曾因犯盗窃罪于1993年9月23日被原遵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1994年4月29日被遵义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3个月,同年7月30日取保候审期满后未收监。

  今年2月10日20时许,被告人陈孝庆与朋友吴某等人酒后到红花岗区狮子桥头一唱吧玩耍,其间吴某与另一桌玩耍的王某、张某发生口角。23时许,吴某等人离开唱吧,在狮子桥人行道上与王某等人再次发生纠纷,陈孝庆见状后冲上去给吴某帮忙,并用随身携带的跳刀刺杀王某数刀后逃离现场,王某因失血性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

  宣判后,陈孝庆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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