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核发证明事项暴增里长反弹 忧易有误怕吃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10:2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19日电 台“内政部”7月公布“村里长核发证明事项一览表”,将里长核发证明的事项表列化、义务化,内容多达17项,村里长深怕开立证明不当恐触犯伪造文书、渎职刑责,不开则会被里民呛“下次不投给你”基层抱怨连连。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国民党“立委”王昱婷、林鸿池近日纷纷接获基层陈情指出,“内政部”汇编的“村里长核发证明事项”五花八门,诸如沿海自用少量砂石证明、就读特教学校学生清寒证明、现无工作证明、劳工遭遇职业灾害死亡致家境生活困难之清寒证明等都包括在内。有些村里长并不知道无谋生能力证明、失踪人口证明已遭删除。

  基层村里长反映,“内政部”这次针对基层村里长所规范的义务内容,已经引发地方各里的反弹,当局不能忽略基层民意的声音,径自发布规定令人措手不及,他们希望能修法减轻其负担。

  基层村里长说,“内政部”大约开出50张证明书的类别,其中顶多只有九项是里长较常使用的。“内政部”若执意把里长核发证明书工作明细化,遇争议事项,未来里长恐将承担当初开立证明的重责大任,若处理不当恐会引起关系紧绷。

  其次,如今包括法院公证授权书、采取沿海自用少量砂石、饲养家畜家禽数量等林林总总证明都要由里长开具,实在多如牛毛,里长不一定有足够专业知识和调查能力查证,若里长草率开具政府照单全收,责任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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