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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修法追究艾滋患者高风险性行为法律责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0日00:2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香港九月十九日电 新加坡消息:新加坡政府将修改法令,规定怀疑自己受艾滋病感染而又不接受检验的人进行高风险性行为,同样属犯法。 当地的《联合早报》十九日报道,新加坡卫生部长许文远十八日在国会上回答议员的询问时透露,他将在近期内向国会提出修改传染病法令,制止艾滋病患者再以“不知者无罪”为借口逃避高风险性行为的法律责任,以便更有效地防范艾滋病扩散。 根据新加坡现有的传染病法令,知道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在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前必须让对方知道自己患艾滋病并征得对方同意,否则可被判罚款高达一万新元或监禁长达两年或两者兼施。 为避开法律制裁,一些怀疑自己可能受艾滋病感染的人因此不愿意接受检验。法令修正将对付这些人。 许文远在答覆媒体询问时说,有些不负责任的男人选择不去确认自己是否患有艾滋病,这样他们就可以“不知者无罪”作为辩护理由。这违反了法令的精神。 他进一步解释修改法令的目的,就是要那些进行性行为时不注意安全的人,会认真对待定期作艾滋病检验。如果被诊断出患艾滋病,就应该通知他们的性伴侣并使用安全套。这么就能更好地控制艾滋病的扩散。 新加坡的艾滋病患者人数有逐年增加的趋势。根据卫生部最新的数据,今年首八个月共有二百七十八起新的艾滋病病例,使一九八五年至今的患者总人数增至三千三百三十八人。 更令人担忧的是,据卫生部今年较早时进行的血液化验调查,每三百五十名先前没有被诊断患上艾滋病的住院病人当中,可能有一人其实是艾滋病患者,占总人口的百分之O点二八。 许文远对国会说,若按照这个调查结果计算,每天在公共医院接受治疗的四千五百名住院病人当中,就有十二人可能在不知道自己患艾滋病的情况下与医疗人员近距离接触,病毒意外传染的风险不低。〔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