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条例》新增部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1日04:31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核心:鉴于燃气的易燃易爆和有毒的特征,其安全问题是《条例》的核心内容。

  1、完善内容:由原《条例》的六章39条增加到八章46条,新增“用气管理”和“燃气器具管理”。

  2、科学规划:大力加强各市县燃气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对燃气工程立项审批、施工、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做出细致规定;新增加了燃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竣工备案等规定。

  3、行政许可:燃气经营企业实行“一证一照”,即燃气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4、供用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向用户提供安全、稳定、质量合格的燃气和优质服务,不得擅自停气、停业、歇业;对恶意欠费、拒不改正的用户,可以实行暂停供气。

  5、安全管理:《条例》新增了政府和社会对燃气安全应尽的义务;划定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对地下建设工程和在保护范围内的施工做出了明确规定;对燃气设施特别是天然气长输管道的保护问题作出规定;制定当地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6、行政管理:明确了燃气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增加了燃气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爱问(iAsk.com)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