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将按节能效果奖励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3日07:52 红网-湖南日报

  据新华社沈阳9月22日电(记者 陈梦阳)记者22日从正在沈阳召开的全国千家企业节能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中央财政将安排必要的引导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承担重点节能工程的企业按照节能量进行奖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说,今年中央财政新增7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工业锅炉(窑炉)改造、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据了解,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日前已经联合印发了有关文件,明确了奖励办法,即实行奖励资金与节能量挂钩,对完成节能量目标的项目承担企业给予奖励,多节多奖,以确保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节能效果。东部地区节能技改项目,按节能量每吨标准煤200元予以奖励,中西部地区按节能量每吨标准煤250元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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