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西部区域旅游合作的对策研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4日11:34 黑龙江日报

  关键词:区域旅游合作是区域经济合作的组成部分,是指在区域范围内不同地区之间的旅游经济主体,依据一定的原则、协议章程或合同,对旅游产业要素重新配置组合,并在资源的整合开发、产品的组合设计、市场的共同开拓等领域展开不同层次的合作,从而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旅游经济活动。这种合作既可以是行政区内部的旅游合作,也可是跨行政区的合作或跨国家的合作。

  背景介绍:我省西部地区旅游资源禀赋高度的互补性,决定了其在旅游合作方面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成长空间,除了区域幅员辽阔,丰富独特、互补性强的旅游资源外,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良好的地理区位优势、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和哈大齐工业走廊的建设提供了快速发展的契机、交通情况的不断完善、夏季旅游产品的推出。故而西部地区旅游产品将在全省旅游产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为实现各种利益关系的整合,减少各地区在旅游合作中的冲突,扩大区域旅游合作的广度和深度,需要政府、旅游企业和非政府旅游组织的合作主体的共同努力,形成区域性的多元互动的合力。具体措施如下:

  一、政府方面。西部几个城市的政府之间必须加强合作意识,发挥主导作用,研究建立合作的机制。

  1、确定共同合作目标。明确区域旅游产业的发展目标、方向以及区域分工、优先领域等。要制定出详细的、权威性的区域旅游整体发展规划,并制定一系列有助于促进区域旅游发展的政策,避免重大旅游项目重复建设,制定各种制度和法规来指导和协调区域旅游合作。

  2、给予合作政策倾斜。各地政府领导要在辖区内经常性地指导,对区域旅游合作给予鼓励和支持。比如,在出台政策、制订和修改有关地方性的旅游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向区域合作倾斜,对区域旅游合作开发项目、跨区域的旅游企业给予政策优惠。

  3、消除地区行政壁垒。在区域旅游合作中,通过各地区政府和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消除区域间旅游发展的明显政策差异。如资金、信息、人才能够自由流通等,进一步推动区域内旅游业在更大范围、更大层次上的合作与交流。

  4、创造良好区域环境。政府要加强政策研究,争取国家和地区对旅游业的政策性支持,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提供社会服务、注重社会管理上来,为区域内旅游资源开发招商引资创造条件,充分反映企业的要求,为旅游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竞争秩序和发展环境,同时致力于为非政府旅游组织的发育创造有利的条件,从而推动区域内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企业方面。为了更好地整合旅游资源,打造区域旅游精品,实现“优势互补、互为市场、客源共享、效益共赢”的目的,区域内旅游企业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

  1、拓宽合作领域。区域内各旅游企业应通过横向联合和纵向兼并,积极开展同类企业或相关联企业间的合作,构造区域内企业的合作体系,实现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互补,拓展合作的空间,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旅游服务体系,共创旅游发展新优势。

  2、统一经营战线。经营上形成对外统一战线,利用旅游产品多样和互补性较强的优势,在更大的范围内进一步整合区域内的旅游资源、合作开发旅游产品,努力实现资源的共享和客源的互流,形成优质产品链,打破地域界限,统一面向共同的旅游市场。

  3、联动强弱企业。由于各地区旅游业发展水平存在不平衡,通过区域旅游企业的进一步合作,将有利于这些企业实现跨区域资源优化、重组,通过资金、技术、人才、先进管理体制和经验的交流,带动欠发达地区的企业共同进步,提升整个区域的旅游经济水平。

  4、构建诚信体系。各旅游企业要在行业内建立健全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机制,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市场监督与管理能力,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确保旅游市场有序竞争、健康发展,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的繁荣,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非政府组织。为协调各方利益,实现对合作事宜的有力监管,必须建立高效和有一定权威性的区域旅游合作组织。

  1、制定章程,签订协议。区域旅游合作组织要制定完整的合作章程,统一本区域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依法签订各种合作协议来保证合作行为,由各地政府领导亲自担任合作机构的成员,各合作方要定期进行会晤,将区域内旅游合作协调事务纳入会议主要内容,并交流各种旅游信息和经验。

  2、协调利益,注重公平。在区域旅游合作中如果利益得不到合理的分配,区域合作的务实性则将难以持续。区域旅游合作组织要规范合作的权利与义务,约束参加合作各方的行为,在进行内外事务决策时,按照机会均等、利益分享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对为全局利益做出牺牲的,给予利益补偿;对违反区域旅游合作规则的行为追究责任,给予惩罚,真正实现区域旅游合作的平等、互利。

  3、提供保障、预警风险。为了保障旅游合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区域旅游保障系统,如成立区域内旅游合作专项组织,制定相关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4、赋予职权,长效合作。非政府组织作为区域旅游合作不可或缺的推动力,必须赋予其相应的职能和权限,担负起行业服务、行业自律的责任,成为联系政府与旅游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发挥长效作用。

  (作者为省旅游学科带头人,哈尔滨商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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