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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灌肠美容后身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9日05:3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实习生胡丽程 通讯员斌斌)49岁的郭女士到武昌一家美容院进行“灌肠减肥美容”后突然人事不省,终因抢救无效死亡。郭女士的丈夫樊某将该美容院等4家单位告上法庭索赔30余万元。前日,此案在武昌区法院开庭。 2005年9月1日,郭女士来到美容院,店员向她推荐“灌肠美容”,说可减肥。郭女士同意尝试。灌肠6分钟后,郭女士觉得肚子很胀,店员声称是正常反应,上个厕所就好了。上完厕所后,郭女士昏倒。美容院方面立即打了急救电话。郭女士终因抢救无效身亡。 樊某与该美容院交涉,美容院老板毛某与王某签字承诺承担一切责任,樊某将妻子的尸体火化。但美容院迟迟未赔,2005年10月,樊某起诉毛某、王某索赔,后追加洗肠剂的北京生产厂家、销售商及湖北分销商为被告。 前日此案开庭,仅毛某及湖北分销商到庭。原告代理人认为,灌肠美容应该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只有医院才有资格做。而该美容院并没有相关的医疗资格,其美容师也没有相应的医师资格,根本无法保证安全。 毛某的代理人称,医学界并没有明确规定灌肠美容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原告方不能证明郭女士的死亡和灌肠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毛某还表示她并不是老板,只是替王某打工的。 樊某苦恼地说,当时美容院书面承诺承担责任,他才放弃了对妻子的尸检,谁知美容院现在却不认账了。 此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