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从今年10月1日起公安部启用督察标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2日13:13 黑龙江日报

  从今年10月1日起,公安部启用督察标志,全国公安机关督察民警将正式佩戴督察标志执行督察任务。

  记者30日从公安部了解到,督察标志由公安部警务督察局统一制作。此标志为不锈钢质地的银色徽章,正面以警徽图样为设计中心,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警务督察”字样,衬底为藏蓝色。(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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