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不缴罚款 交警状告20名司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9日01:56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被交警现场执法开具处罚决定书,在规定时间内却拒不履行,20名交通违法司机被渝中区交警支队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昨日,渝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对此进行听证审查。

  昨日的听证会分两场。下午的听证会初定于14:00开始。开庭前,法院通知了8名被告驾驶员。然而,记者在法院第20号审判庭现场看到,直至下午14:30,仍无一名被告抵达现场。审判员最终宣布进行缺席听证审查。

  驾驶员张某是其中一名被告。在法庭上,交警表示,张某被告上法庭是因他两次交通违法:2007年5月16日在新华路因不服从民警指挥,被现场开具了处罚决定书,罚款200元;2007年6月14日在华一路因违反机动车禁令标志指示,被民警当场开具处罚决定,罚款200元。

  然而,两次交通违法处理时限(15天)已过,张某既未申请行政复议,又未向法院上诉,也没履行罚款。为此,交警申请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履行罚款本金及滞纳金。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张某原本400元的罚款截至昨日已累计至近2000元。

  尽管张某等8人未到现场,但法官表示:法院将根据交警提供的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评议如果合法,将裁定予以执行。

  据渝中区交警支队介绍,被告上法庭的20名驾驶员均为现场违法未及时处理,此后,该支队还将对辖区滞留的未处理交通违法进行清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记者 涂静)

  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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