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招拍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07:53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0月9日讯 记者郄建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表示,该部已出台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取得。

  这位负责人说,根据国土资源部今日出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他强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才可以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国土资源部今日发布的这一规定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爱问(iAsk.com)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