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大师指导股民敛财3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1日06:55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杨桐) 自称为“证券分析大师”指导客户炒股,日前,深圳的张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他批准逮捕。

  据查,2006年3月,张某为从事非法证券业务注册成立一家公司,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后又从人才市场招聘员工30余人,分编为业务部、操盘部、研究部、人事部。

  具体运作程序是,先由张某通过互联网购买客户的通讯资料,然后交由业务部负责以公司名义同客户联系,诱导客户同其合作,按其指导买卖股票,业务部与客户达成口头合作意向后,将合作客户名单交给操盘部,由操盘部按张某提供的股票指导客户买卖,获利后将公司的收款账号提供给客户,让客户按“三七”或“四六”的比例,将盈利分成款打到公司收款账号。如果客户买卖股票发生了亏损,他们便承诺在提供的下一只盈利股票上弥补。

  从2006年3月开始,张某用于收取客户盈利分成款的账号共10个,经统计共收取客户盈利分成款人民币300多万元,其中近200万元被依法冻结。经向证监会查证,张某公司未向证监会报备相关资格证明和公司经营资料,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属于非法的证券经营机构。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为谋取不当利益,置股民合法利益于不顾,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情况下,却以公司名义向客户推荐、指导买卖股票,获取盈利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已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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