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无票证不能卖食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2日12:47 新闻晚报
□记者许沁

  晚报讯今年年底前,上海将对所有超市饭店进行食品安全整治。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饮店无证照经营,将被清理出局。在昨天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会上传出信息,本市19个区县在下月底前,都将创建两三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街上所有饭店、超市等必须符合相关食品标准。

  从本月起,全市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为进货原料编制“档案”,且保留两年以上。一旦发现问题,可第一时间追根溯源。如进口原料票证不全,食品将不允许销售。

  据最新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分别索取检疫证明、查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进货票据等,并复印留存,以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及证明食品的来源。

  近期,市食药监局将向全市超市、饭店、食堂等发出关于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根据要求,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在两个月时间内,集中对各区县餐饮单位(包括学校、建筑工地食堂)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从业人员力争100%定期体检;本市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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