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悖常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2日15:59 新民晚报

  唐宁

  前晚下班刚到家,有人来敲门,说我的证件夹在他朋友手里。我赶紧翻找,才发现手提包里的证件夹不见了。这才记起乘地铁时,好像被撞过一下。来人留下了他朋友的手机号码及大名张荣会。

  我和张荣会在中山北路地铁站接上了头,她是个身材高挑,长得挺秀气的女子。她说在地铁站等车,发现有形迹可疑的人把证件夹丢在了凳子上,就照着身份证上的地址,委托住在附近的朋友上门通知我。

  证件夹如此神速地回归,我的心情像坐了趟过山车,很想酬谢她。她正色道:“这就没意思了。”仿佛亵渎了她的善意,我汗颜。

  张荣会告诉我,她从安徽来沪打工9年了,在徐家汇附近的一家医药用品公司上班,在上海结的婚,丈夫是江苏人,有个小男孩,租房过日子。她说这已是第二次在地铁站捡到别人的证件了,上回的失主在宁波,为此她打了不少电话。我深为她的善良与美好感动,但只能给她留下一句笨拙的祝福:“好人有好报。”

  张荣会叫朋友传话给我,朋友怕被误会是他偷的,张荣会做了工作,朋友才肯帮忙。我把这段奇遇告诉别人,有人问我有没想过遭遇敲诈。我说,其实该担心的倒是张荣会呢!最近南京有位青年把跌跤老太送进医院却惹上官司,因为他没有在老太家人赶到后自行离开,还陪着上了医院。法庭判其“行为与常理相悖”,认定他为肇事者,须赔偿医药费4万多元。这判决触发了网上公愤:“以后还能做好人吗?”

  我得庆幸是张荣会,而不是那名法官捡到了我的证件,否则我现在一定在为挂失和补办奔忙。我也感激张荣会缺一份“防人之心”,因为以那名法官的逻辑,她就该把我的证件扔到垃圾筒去。问题是,如果法官的逻辑真的成了“常理”,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信任和同情,我们的社会有什么公德可言?

  [本文上海电台今天下午4时30分《晚报大家听》(中波990、调频93.4)同步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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