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600万流失国有资产追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4日09:38 法制日报

  四年坚持跟踪报道 舆论监督终有结果

  □本报记者 周崇华

  宁夏中卫市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在改制为中卫恒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恒嘉公司)过程中,造成千万元国有资产流失一案,最近终于有了结果。

  9月13日,中卫市委、市政府召开情况通报会宣布:流失的国有资产已被收回630.41万元。其中,收回现金400万元、房屋30套(折价230.41万元)。原公司法人代表赵秉海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恒嘉公司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被判处罚金40万元。

  2003年至2007年,在众多新闻媒体强有力的舆论监督下,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中卫市委、中卫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抽调专门人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处理此案。

  2005年6月,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的建议,中卫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由中卫市财政局宣布宁夏瑞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原中卫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无效;由市财政局委托宁夏正大会计师事务所以2001年9月30日和200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恒嘉公司及其前身原中卫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重新进行资产评估,并根据新的评估报告和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重新改制。同时,要求市审计局对企业法人代表进行离任审计,对企业2005年5月31日至2005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情况进行核对,拿出准确无误的审计报告。

  2007年4月,中卫市委常委会决定,成立中卫市处理恒嘉公司改制领导小组,对该公司资产进行监管。并成立了由市纪委、监察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于6月1日进驻企业,对该公司改制过程中存在的国有资产低评、漏评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原中卫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委托宁夏瑞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中,原中卫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存在多计成本、虚列债务、转移隐瞒利润等问题,而宁夏瑞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这些问题并未进行核查纠正,少评了净资产,使630.41万元的国有资产转移至新成立的恒嘉公司,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后果。

  2007年7月,中卫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联合调查组的汇报后决定,宣布原中卫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改制无效,重新改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收回改制时流失的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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