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找钱花”一周抢两出租车致一人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6日04:0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彭姣时 通讯员王创辉)因“没钱花”,于是决定“抢劫出租车,找点钱来花”;于是,三人或分或合在一周内两抢出租车,并致一人死亡。为了替自己辩解,案犯在法庭上还称:抢劫只是临时起意,没有密谋。近日,东莞中院一审判决两案犯犯抢劫罪,其中一人被判死缓。

  因“没钱花”决定抢劫的士

  2006年12月26日晚上,王昌志、张齐月伙同马中国(另案处理),因“没钱花”,决定“抢劫出租车,找点钱来花”。王昌志等人带着水果刀、胶带,在晚上9时多来到东莞市厚街镇107国道溪头村路段,搭乘侯某波驾驶的出租车假称要去沙田镇。当出租车行至沙田镇西太隆村路段时,张齐月叫停了出租车,并与王昌志和马中国一起控制住侯某波,对侯某波进行了洗劫。随后,还驾驶抢得的出租车逃离现场,在逃窜到厚街镇博览大道河田路红绿灯处时,因出租车熄火无法再启动而弃车逃走。

  的哥抵抗遭残杀

  2007年1月1日晚上,王昌志与马中国密谋再次抢劫出租车。当晚10时多,两人在厚街镇107国道白濠天桥下,搭乘易某乐驾驶的出租车,两人再次假称去沙田镇。当车行到沙田镇西太隆三四围村一路段时,虽然路边仍有部分地摊在招揽生意,但王昌志与马中国急不可待地要实施抢劫。当时因遭到易某乐反抗,王昌志遂掏出事前准备的水果刀捅了易某乐大腿几刀;马中国也持刀捅了易某乐腿部几刀并抢得现金约700元。

  据路口的地摊摊主方某介绍:当时已经是1月2日0时10分,正在收拾地摊的方某,看到从路口外进来一辆出租车,出租车调了个头停在离地摊位约5米的路边。突然,出租车内传出一名男子喊“救命”。“我听到喊声后,马上打电话报警。”一两分钟后,出租车就往路口外开走了。“一个汽车坐垫从驾驶位掉下来的,上面有很多血。”

  捅伤易某乐后,王昌志、马中国驾驶出租车潜逃,并在沙田镇港口大道福禄沙路段路边将易某乐丢弃。当车行至港口大道西端尽头撞上沙堆,王昌志、马中国才弃车逃走。易某乐因受伤死亡再被遗弃现场。

  一案犯被判死缓

  今年1月23日16时许,公安人员在东莞市厚街镇白濠村振华路一电话亭里抓获王昌志;并在王的协助下,公安人员于当晚在厚街镇长某鑫工厂内抓获张齐月。

  据了解,该案在今年7月9日和8月1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在法庭上,王昌志不断替自己辩护,称:自己和同伙并没有密谋抢劫,抢劫只是临时起意的;而且自己和同伙目的是抢钱,没有抢车,不应算抢劫数额巨大。

  近日,东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昌志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齐月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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