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线代表】王莹:加强道德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7日02:50 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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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莹,十七大代表。现任河北经贸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博士生导师,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省伦理学会会长,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共河北省第七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15日上午,王莹在人民大会堂听胡锦涛同志作报告,下午参加了讨论,这一天既兴奋又忙碌,但她仍在参会间隙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电话采访。

  当日上午,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多次谈到加强社会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社会道德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问题。

  伦理学专家王莹说,十七大报告提出了社会道德建设的目标,这就是要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良好思想道德风尚进一步弘扬。这就为我国今后的社会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

  王莹分析,这次报告明确了社会道德建设的思想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作为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它在社会道德建设中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加强社会道德建设,必须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旗帜鲜明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社会道德建设有三个方面的具体任务,一是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二是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加强人们的责任、义务意识;三是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王莹说。

  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还特别强调了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问题,“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从而明确了党员、干部在社会道德建设中所具有的带头作用和示范作用。

  王莹认为,“加强社会道德建设,使我们国家的人民‘具有更高的文明素质和精神追求’,其落脚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其自身的伦理特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占据社会主导地位、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文明向上的社会风气以及全体社会成员较高的道德素质等等。因此,加强社会道德建设不仅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促进作用,而且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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